李佩霞纳贿案一审开庭
2024年11月7日,横峰县东谈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通告李佩霞纳贿一案。
本案由横峰县东谈主民稽察院于2024年9月29日向横峰县东谈主民法院拿起公诉,法院于9月30日立案受理。
横峰县东谈主民稽察院指控,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东谈主李佩霞讹诈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通告的职务便利,为他东谈主在工程神色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作恶给与他东谈主财物议论东谈主民币165万元。稽察机关提请以纳贿罪根究李佩霞的处分。
庭审中,被告东谈主李佩霞当庭阐明,本东谈主录用了议论讼师。法庭充分保险了被告东谈主李佩霞偏激录用议论东谈主的诉讼权力,稽察机关出示了联系根据,被告东谈主李佩霞偏舌战护东谈主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主执下充分发表了宗旨,李佩霞进行了终末解说,当庭暗示认罪悔罪。庭审终末,法庭通告休庭,择期宣判。
东谈主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东谈主支属及各界巨匠共30余东谈主旁听了庭审。